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〇〇五年十一月。 “先觉”取意“诚信为先、自觉勤勉”,表达了先觉人以“大梦我先觉”的心态,敬畏法律、服务大众的职业精神。
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现有合伙人三名,拜金良、侯小山、刘建玲。主任拜金良,聘用律师李志娟、刘勇、曹正孝、丛媛,实习律师李芳红、蔡青、王文君、万益。
本所秉承秉承“先做人,再做事”原则,确立办所理念为“诚信为先,自觉勤勉”,尽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以积极的姿态,诚信的心态,服务于社会,服务于大众。
本所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在本地克拉玛依日报、克拉玛依网、克拉玛依广播电视报有本所律师的法制小文章,在克拉玛依市的社区、企事业单位,都有本所律师义务服务留下的足迹。
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,忠诚服务于当事人。
精于法律,善于思辩,勤于服务,重在实效,“精益求精”是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。
委托是信任,信任无小事,谨慎对待当事人重托,“慎思明辨”是我们一贯秉承的工作态度。
从法里到法外,从法律到人情,从法理到实务,探求当事人所想到及所想不到的一切有益因素。
新疆先觉律师事务建立了行政管理、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业务管理、诉讼风险管理、档案管理等制度,并探索知识管理,力求提升管理水平。
先觉所一直高度重视社会责任,秉持公益精神的传递,凝聚公益法律人的力量,践行法律公益事业,为创建公民社会付出法律人的爱心与责任。
长期支持法律援助工作,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,李志娟律师荣获“2017年度新疆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”。
先觉律师积极参与公益事业,致力于公益精神和责任意识在社会的传播。刘建玲、刘勇、李志娟三位律师分别到克拉玛依区的三个社区,开展基层法律服务。
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是先觉的重点公益项目,在该领域拥有业内领先的优势。曹正孝、刘勇两位律师分别兼任克拉玛依市第三中学、第二中学的法制副校长。